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秦明曦的手被保镖扣住了,想挣扎也挣扎不开,随着霍震西的手掌越收越紧,他已经快窒息了,双眼不断翻白眼,盯着盛尧,断断续续地求救:“你相信我……真的不关我的事……救我……救救我……”
他再不救他,他就真的会被霍震西掐死了。
死到临头,其言也善,看着他脸上那认真,没有虚假的表情,盛尧算是真的相信他所说的话了,在他快要被霍震西掐死的时候,立即箭步上前,一把抓住霍震西的手腕,用力逼他松开手。
霍震西手腕吃痛,不得不松开掐住秦明曦的手,怒火中烧地瞪着盛尧:“岂有此理,你这算什么?”他要帮儿子报仇,他竟敢阻止他,他不过是霍家一个保镖,他算什么东西?
盛尧很轻松就把一条腿快要跨进鬼门关的秦明曦救了下来,随手一甩,直接把他推到了自己的身后,也不管他一时没力气扑倒在地上。
他站在秦明曦的面前,冷眼看着霍震西和他身边的两个保镖,线条刚毅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寒冰似的杀气,冷冷地说:“我奉命保护秦明曦,二爷要是有意见,可以踩过我的尸体再说。”
他虽然很不想搭理秦明曦,但看在苏尽欢的脸上,他还是会尽力保护他,因为这是他的责任。
霍震西用力握住拳头,发出咯咯的声响,脸上布满了阴鸷的神情,咬牙切齿地说:“我再怎么说,都是霍家的二爷,我现在要为我儿子报仇,谁敢拦我,我就杀谁,你非要阻止我,我就杀了你……”
霍建祥的腿断了,这个仇,他非报不可,谁也不能阻拦他,霍震西一边说着,一边伸出手。
他的保镖立即把枪放到他的手里,霍震西个抬起了枪,指向了盛尧。
摔倒在盛尧身后的秦明曦,强忍着疼痛,挣扎着站起来,看到霍震西举起了枪,双脚不禁有些发软,情不自禁地往后退,脸上布满了惊恐的神情,他不想死。
大厅里面的气氛剑拔弩张,霍震西紧握着手里的枪,指着盛尧,而后者一脸无所畏惧地抬头挺胸,气势十足地冷睨着他,就像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似的。
就在大家的神经紧绷了极点的时候,大厅外面突然传来了高跟鞋清脆落地的声音。
秦明曦回头看去,看到了神情凝重,迈步而来的苏尽欢,脸上顿时露出了欣喜若狂的神情,大声叫:“尽欢,霍震西要杀我,你要救我啊。”他的救星终于到了。
秦明曦一边喊着,一边迈开脚步,迅速来到苏尽欢的面前,他知道,现在只有她才可以救他。
苏尽欢冷睨了他一眼,没有搭理他,而是直接从他的身边走过去,看到霍震西拿枪指着盛尧,直接来到他们的中间,挡在盛尧的面前,眼眉一挑,脸色微沉,眼神透着一抹寒意盯着霍震西。
“二叔,你三番两次到我家来拔枪闹事,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?”苏尽欢说着话,迈开脚步,直接就顶到他的枪口上,那白皙的脸蛋上,尽是淡定的从容,和自然散发出来的高贵和霸气。
苏尽欢走了上来,额头几乎抵在枪口上,霍震西握着枪,顿时觉得有些手烫了,此刻,开枪不是,不开枪又下不了台。
他的手有些颤,咬牙说:“医生已经证实,建祥的腿的确是断了,就算能够治好,以后也会影响他走路,建祥是我唯一的儿子,他被秦明曦害成这样,我一定要报仇。”
“好,你一口咬定,霍建祥的腿是秦明曦打断的,那我现在就把他交给你处理,御冷,把秦明曦抓过来。”苏尽欢沉声一喝。
御冷立即听令行事,一把拽住了秦明曦的手臂,把他拉到前面去。
秦明曦顿时大惊失色,着急惊恐地大吼:“苏尽欢,你疯了,你把我交给他,他真的会一枪崩了我,我有什么事,你怎么向我爸交代?”
苏尽欢双手一摊,一脸无奈地说:“欠债还钱,杀人填命,你打断了人家的脚,那你就赔人家一条腿呗,你放心,我只会让他要你一条腿,不会要你的命。”
看她说得这么轻松,秦明曦顿时气炸了,气急败坏地怒吼:“你疯了吗,霍建祥的腿不是我打断的,我可以对天发誓,如果我有打断他的腿,我出门被车撞,下雨被雷劈,早晚不得好死。”
苏尽欢看向霍震西,挑眉说:“二叔,听到了吗,他发毒誓说自己没有打断霍建祥的腿,你相信吗?”
霍震西怎么可能相信,神情暴躁,咬牙切齿地大声说:“犯罪的人在法官面前都会说自己是无辜的,秦明曦不过是在砌词狡辩,建祥跟他打完架后就被保安送去了医院,途中又没有去别的地方,不是他打断的,还会是谁?”
秦明曦着急地说:“到底要我怎么说,你们才相信我真的是无辜的?”
“不管你再如何狡辩,我都不会相信你。”霍震西大声说。
“既然这样,那二叔就别客气了,明曦打断了霍建祥的一条腿,那就请二叔握紧枪,对准明曦的腿,一枪打下去,把他的腿给打残废。”
苏尽欢一边说着,一边伸出两根纤细葱白的手指,夹住了霍震西手上握着的枪,把枪口指在了秦明曦的腿上。
霍震西不敢相信苏尽欢这回竟然这么好说话,都帮他把枪口调准了,只要他的手指压下去,他就能帮霍建祥报仇了,但到了这个时候,他反而不敢开枪了。
他知道苏尽欢的性格,她绝对不是这么容易妥协的人,她一定有什么阴谋。
秦明曦被枪口指着,双腿一软,差点就要瘫了,一脸惊恐地瞪着苏尽欢,气急败坏地大声说:“苏尽欢,你让他打断我的腿,你要怎么向爸交代,我是秦家的继承人,没有我,爸的家产谁来继承?”
苏尽欢看向秦明曦,脸上露出一抹安抚的神情,笑了笑说:“明曦,你别这么着急,我前面说了,欠债还钱,杀人填命是天经地义的,你欠了人家一条腿,你就得还人家一条腿,只要你有本事,就算你变成瘸子,也不影响你继承秦家一切的。”
“不,我不要变成一个瘸子。”秦明曦看着她,惊恐地摇着头,“我没欠他,霍建祥的腿真不是我打断的,我没欠他的……”
苏尽欢眼神渐渐变得霸气,语气坚定地说:“你放心,只要二叔要了你这条腿,我发誓,我剩下的大半辈子就只会做两件事,那就是查明霍建祥断腿的真相,如果被我查出来,他断腿的确是你所为,那你就把另外一条腿也赔给他,如果被我查出来,他的腿跟你没关系,那我下半辈子就只做第二件事,让二叔以腿还腿。”
苏尽欢这番话,说得铿锵有力,掷地有声,大家听了,都深感震慑。
秦明曦的眼泪差点就忍不住涌出来了,憋屈地说:“我真的是冤枉的……霍建祥的腿真不是我打断的……”
苏尽欢看向他,沉声说:“明曦,你不要怕,只要二叔敢要你的腿,待我查明真相后,就算他逃到天涯海角,我也会追到天涯海角,我苏尽欢有仇必报,人不犯我我不犯人,人若犯我双倍奉还,他敢要你一条腿,我就敢要他的两条腿。”
听了苏尽欢这一番话,霍震西只觉得手上的枪都已经有些烫手,咬牙说:“苏尽欢,你这是在威胁我。”
苏尽欢歪头看着他,脸上突然嫣然一笑,说:“二叔,我只是就事论事,如果二叔真这么觉得,那我就厚着脸皮,向二叔要三天时间,三天过后,我一定会给二叔一个满意的交代。”
霍震西黑着脸问:“如果三天之后,还没有办法证明秦明曦是清白的,那该如何?”
苏尽欢眨了一下狡黠得如狐狸似的美眸,笑着说:“到时候,二叔说该如何就如何。”
到了这个地步,霍震西哪里还有别的选择,握着枪的手咯咯作响,蓦地收回来,冷冷地说:“好,我就给你三天时间,如果到时候,你无法拿出证据证明秦明曦是无辜的,我就要砍断他的双腿。”
苏尽欢笑得更娇艳动人:“就这么说定了,还望二叔给我三天时间,各自安好,互不打扰,如果有人不遵守承诺,我想我也不会给面子。”她一边说着,一边把手搭在秦明曦的肩膀上。
看着苏尽欢明显护着秦明曦的举动,霍震西就算心里不甘,也只能无可奈何了,咬牙说:“你放心,我既然给了你三天时间,我便会遵守承诺,这三天,我不会找他麻烦。”
霍震西说完,砰的一声,把手上的枪丢在地上,随即黑着脸,迈开脚步,满脸不甘心地离去。
神经紧绷着的秦明曦,看到霍震西离开,顿时如泄气的皮球,双腿发软,差点就瘫到在地上,他抬起手,擦着额头上的冷汗,看向苏尽欢,有些不满地说:“你刚才怎么不要多点时间,才三天,够时间调查吗?”
苏尽欢慢慢收回按在他肩膀上的手,冷眼睨着他,不悦地嘲讽:“三天时间还不够,给你一个世纪的时间好不好?”
盛尧一脸鄙视地说:“少奶奶能帮你争取到三天的安全时间,你不感恩戴德就算了,竟然还敢嫌弃,你还是不是男人?”这狗东西,真是越看越想扁他。
被他们一顿说,秦明曦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了,便不敢再乱说话了。
苏尽欢见他鼻青脸肿的,一身狼狈不堪的样子,皱了一下眉头说:“爸很担心你,等会跟我去酒店见他,你说话小心点,别再让他不高兴了。”
要不是为了秦决天,她真的不会理他。
秦明曦脸上的神情顿时僵了一下,摇头说:“我不想去……”
苏尽欢直接一句话就怼过去:“你不想去酒店见他,你想去做什么,你是不是嫌给我的麻烦还不够多?”
秦决天没见到他的人,心里不安,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他,秦明曦还不知好歹,那就别怪她对他不客气了。
秦明曦心不禁沉了下来,他能够感受到这里每一个人对他都充满了恶意,苏尽欢帮他也是看在秦决天的份上,他微握了一下拳头,心不甘情不愿地说:“好吧,我跟你去见他。”
见他妥协了,苏尽欢这才松了一口气,扬声说:“管家,带他去装扮一下,我爸看到他这德行,他会不高兴的。”
管家立即上前来,对着秦明曦做了一个手势,不卑不亢地说:“表少爷,请跟我来。”
秦明曦没有说话,跟着管家去了。
苏尽欢坐在沙发上,伸手接过女佣送来的茶杯,喝了一口茶,看向盛尧,皱眉问:“小姨父,事情调查得怎么样,可有蛛丝马迹?”
盛尧轻轻摇了一下头,说:“我已经派人调查,可惜到现在为止,还没有什么有价值的蛛丝马迹,不过我觉得秦明曦并没有说谎,霍建祥的腿,真有可能不是他打断的。”
苏尽欢轻轻点了一下头说:“我也觉得在这件事上,他并没有说谎,加紧时间调查,三天之内,一定要有结果。”
“我会尽力的,我先去忙了。”盛尧说完,看到她挥手便转身走了出去。
苏尽欢等了好一会儿,管家终于带着装扮过的秦明曦出来了,他脸上的淤痕都用粉底和遮瑕膏掩盖住了,不仔细看,根本看不出来什么,他换了一套西装,又恢复了往日里的风度翩翩佳公子的模样。
就在这时,白浩宇大步流星地从外面走进来,当他的视线跟秦明曦对上,在电光火石间,瞬间火花四溅,一股强烈的怒火从心头冒起来,拳头紧握,发出了咯咯的声响。
秦明曦一看到他,马上就认出他来了,心顿时有点虚颤了一下,他怕白浩宇把他干的坏事戳出来,便有些着急地催促苏尽欢:“不是说要去酒店看爸爸吗,赶紧走吧。”